今天陳情處理的情況得到回覆...
真的很可笑..
警察局竟然說騎樓可以營業
只要留三分之一的通道即可..
我問,是與法有據嗎?,他回答有啊...
我就說,就算是有,但他也沒留三分之一啊
警察局又吱唔其詞的回覆說...2個人可以互相閃身即可..
我又問,是正面閃身可過,還是側面,他回答不出來就推給市政府
要我打去市政府問,說是市府規定的...
真的是無言...
這就是我們的人民保姆??!!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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